主页 > imtoken苹果版testflight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年第16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年第16号)

imtoken苹果版testflight 2023-01-17 07:58:37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03〕16号

为便利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贸和人员往来,引导人民币在香港有序回流,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将为相关银行提供在香港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的业务。提供清算安排。公告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将在公开、公平的环境下,选择清算经验丰富、网络完善、熟悉两地金融管理政策法规的香港持牌银行方式,并授权其作为香港相关银行 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以下简称清算行)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清算。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二、清算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与香港持牌银行(以下简称“参与行”)签订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自愿接受清算条件,安排并参与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并按约定为参与银行办理结算。清算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为清算行开立清算账户,接受清算行存款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支付利息。清算行的存款仅为参与银行吸收的香港居民个人人民币存款。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四、清算行可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员,办理人民币、港币兑换业务平盘业务。

五、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清算所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与银行的人民币和港元兑换业务提供平滑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一)个人现金兑换不超过6000等值人民币/人;

(二)个人通过存款账户每人每天可兑换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三)在香港提供购物、餐饮、住宿等个人旅游消费服务的指定商户以港币计价的人民币纸币。

六、个人人民币银行卡的结算由清算行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办理。内地居民可以使用内地银行发行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卡支付购物、餐饮、住宿、旅游等费用。在香港的其他旅游消费,以及在香港的自动柜员机提取小额港元现金。参与银行或其联属机构向香港居民个人发行的人民币银行卡可用于在内地进行个人消费支付,并可在内地自动柜员机提取小额人民币现金。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七、具备经营个人人民币业务资格的内地银行,可以接受香港居民通过清算行汇出的个人人民币汇款。收款人必须为汇款人,每人每天最多可汇款5万元人民币。内地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汇款结算和支付。未提取的人民币汇款经核实后可汇回香港。

八、上述安排将于近期完成所有技术准备后实施。

人民银行

2003 年 11 月 19 日